博士后工作站進出站流程
所屬類別:博士后工作站 Workstation 發布日期:2012年12月31日
博士后工作站進出站流程
流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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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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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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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結合自身承擔的重點項目提出招聘需求,發布招聘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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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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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
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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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得博士學位,品學兼優,身體健康,年齡一般在40歲以下的人員,可以申請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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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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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個人簡歷;
②自薦信;
③博士證書(或論文答辯通過證明);
④留學博士需提交我駐外使館教育處出具的推薦意見或留學經歷證明;
⑤兩名同行專家或學科博士導師推薦信;
⑥擬合作的相關流動站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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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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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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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實行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錄用,保證質量的選拔原則。
2、流動站與工作站共同審核申請者學術水平、科研能力,確認后,共同協商確定招收人選。
3、簽訂《聯合培訓博士后研究人員協議書》,確定流動站選派博士后導師和工作站選派項目指導人,并報具有博士后進站批準權限的流動站所在地省級博士后管理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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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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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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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博士后申請表》;
②兩封專家推薦信;
③博士學位證書復印件或博士學位論文答辯通過證明(博士畢業學校研究生院學位辦出具);
④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⑤留學博士需提交我駐外使館教育處出具的推薦意見或留學經歷證明;
⑧《項目立項表》;
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項目指導小組考核意見表》;
⑦《聯合培訓博士后研究人員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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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站
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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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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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站材料經國家博管委或具有博士后進站批準權限的流動站所在地省級博士后管理部門批準后,提交《博士后進站審核表》及《進站批復》等進站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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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站
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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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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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準進站者應按"博士后進站報到程序"逐項辦理有關手續。
2、博士后進站一個月內,與工作站簽訂工作協議書,作為考核和出站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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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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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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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站3個月內,由工作站邀請5名以上專家對博士后立項課題進行開題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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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
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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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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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站滿一年時,由聯合招收雙方共同組織,邀請專家對博士后進行中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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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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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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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工作期滿,由聯合招收雙方結合工作協議書和技術任務書,組織專家對博士后出站報告進行評審,并檢查驗收其成果是否達到要求,同時對博士后在站期間敬業精神、科研能力、完成科研工作等情況作全面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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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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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博士后研究報告》;
②《博士后研究人員工作期滿登記表》;
③《博士后工作期滿業務考核表》;
④《博士后研究人員工作期滿審批表》;
⑤在站期間研究成果和發表論文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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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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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全國博士后管委會頒發《博士后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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